苹果在14日晚间的声明中称,“多年前,我们购买了唯冠在全球十个不同国家的iPad商标权。唯冠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中国部分的协议。”
●2001年,深圳唯冠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IPAD”商标。
●2006年,苹果策划推出iPad时发现,iPad商标归唯冠所有,于是以撤销闲置商标为由,在英国起诉唯冠,苹果败诉。
●2009年,苹果通过英国IP公司在与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3.5万英镑的价格签署“IPAD”全球商标转让协议。
●2010年1月,苹果发布“iPad”。
●2010年4月,深圳唯冠和苹果就商标转让进行谈判,但并未达成一致。
●2010年4月,苹果向深圳市中级法院起诉,要求深圳唯冠执行商标转让。
●2011年11月,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驳回苹果起诉。
●2012年1月,苹果不服,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并提出该案应适用香港法律判定,二审定于2月29日开庭。
●2012年2月,石家庄和徐州两地工商局查扣iPad,亚马逊卓越、苏宁易购等电子商务网站也下架了iPad产品。
随着一些地方工商部门“介入”iPad在华商标权纠纷,苹果公司在北京时间2月14日晚间打破沉默,发布了一则简短的声明,指责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拒绝履行协议。
在苹果声明发布的同时,包括亚马逊中国、京东商城等网上商店已下架了iPad。据新华社15日报道,是苹果主动要求这些网商下架。
苹果在完成上述两个动作时,还有两个迫在眉睫的事情等待着它。一个是深圳唯冠申请上海浦东法院对苹果执行iPad禁售令将在22日开庭。另一个是苹果与深圳唯冠有关iPad商标权官司广东高院终审将在29日开庭。后一个官司苹果在一审败诉。
深圳唯冠昨天对路透称,这次纠纷达成庭外和解将是最好的方案。对于申请中国海关禁止进口苹果iPad的计划,深圳唯冠董事长杨荣山在电话采访中对路透表示,“苹果的案子国内涉及面很大,大量的消费者喜欢苹果的产品,所以海关也表示难度比较大,要请示北京总局。” 他并表示,唯冠也在跟地方海关联络,而地方海关会报将相关文件上报海关总局。
苹果在14日晚间的声明中称,“多年前,我们购买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个不同国家的iPad商标权。唯冠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中国部分的协议。”
根据苹果公司之前对深圳唯冠的一审诉讼,2009年12月23日,唯冠国际CEO兼主席杨荣山授权员工麦世宏签署相关协议,将10个商标的全部权益转让给英国IP公司。英国IP公司是一家苹果的关联公司。
但是深圳唯冠现在不承认这一交易。深圳唯冠代表律师马东晓表示,当年把iPad商标权卖给IP公司是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唯冠),台湾唯冠当年还在海外多个国家注册了iPad商标权,而大陆iPad商标则是由深圳唯冠注册的,台湾唯冠不能代表深圳唯冠。
深圳唯冠与台湾唯冠同为香港上市集团唯冠国际的子公司。
苹果认为,与IP公司谈判过程中,唯冠方面的协商联系人代表了唯冠国际、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三家公司的意思,虽然最终的协议书只有台湾唯冠授权代表的签字,但是由于台湾唯冠负责人杨荣山同时也是深圳唯冠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可以视为取得了深圳唯冠的授权。
协议签署之后,英国IP公司向唯冠台湾公司支付了3.5万英镑购买所有的iPad商标。此后,英国IP公司以10英镑的价格,将iPad商标的所有权益转让给了“苹果”。
苹果14日晚间的生命还称,“香港法院已支持Apple。我们在中国大陆的诉讼仍在进行中。”
在此之前,苹果曾在诉讼中提出,因唯冠国际是香港上市公司,此案应适用香港法律判定。
针对苹果公司的声明,马东晓昨天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搞不清楚苹果称香港法院已支持苹果,台湾唯冠和苹果在香港的官司还没有开庭审理,甚至还不知道何时开庭,怎么就知道香港法院支持苹果?”
马东晓认为,苹果打破沉默、选择回应是真的感受到了压力,表明苹果现在已经非常重视这件事情。“一年前我们官司开打,现在事情已经达到一个高潮,那时苹果还是很高傲,一直都没有回应。”
早报记者昨天发现,亚马逊、京东商城、国美网上商城已不再销售iPad。据新华社报道,这些商家均指,接到苹果公司的通知,要求iPad产品下架不再销售。
苹果中国昨天针对大的网商iPad下架行为不做评论。
几天前,深圳唯冠向全国多地工商部门投诉,以苹果侵犯商标权为由请求工商部门暂扣经销商的iPad产品,石家庄和徐州两地工商部门开展了“暂扣”行动。由于二审还没有开庭,工商部门这一行动也引起争议。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昨天对记者表示,行政管理秩序可以不管民事诉讼程序,因此工商这次处理也可以不管二审是否有结果。
工商部门的态度也在发生微妙变化。早报记者昨日致电上海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由于此事太复杂,牵扯的面太广,不宜由地方工商局发言,由国家工商总局统一口径。”之前,上海工商部门也没有像石家庄工商那样前往市场暂扣iPad。
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办相关人士昨天也对记者表示,整个事件还在司法程序中,目前工商总局没有评论。该人士还对记者表示,看到媒体上报道有地方工商局展开行动,但对具体事情不清楚。
针对工商总局这一态度,马东晓昨天回应称,“省级以下的工商部门是垂直管理,省级的工商部门要做什么决定并不需要征得总局同意。”马东晓并且称,上海工商局之所以没有展开行动是因为深圳唯冠没有向上海工商投诉,“我们在上海走的是司法程序,我们向上海法院申请iPad禁售令”。
马东晓还对网友指责深圳唯冠缺乏道德表示不满,他称与苹果的官司是“两个商人之间的商战”,无关道德。之前,深圳唯冠的八大债权人银行委托和君创业与苹果谈判,要价100亿元,曾引起哗然。
面对即将到来的广东高院的二审,陶鑫良认为,此案是对中国立法、司法架构、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法律制度的挑战和拷问。“注册商标权的保护称为弱保护,而对使用商标使商标产生商誉的也应该有相应的权益,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如何做到利益平衡,考验中国司法的智慧。”
陶鑫良为法院提供两个思路。第一:法院可以判允许苹果使用iPad这一商标,但是同时判苹果需要支付深圳唯冠商标使用费,当然这一使用费要非常低廉,因为深圳唯冠对商标美誉度没有做出什么贡献,苹果使用之前,人们甚至不知道iPad商标,否则深圳唯冠就得到不正常的利益。
第二:陶鑫良认为,由于iPad有非常高的知名度,法院可以判iPad作为通用产品的描述性商标,注册商标作为通用名称描述性使用,不存在商标侵权。